私下赠予的房产在未登记的情况下可以要回。相关法律规定,私下赠予的房产在特定情况下可以要回:1.房屋未转移;2.受赠人侵害了赠与人与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3.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一、赠与人的继承人有撤销权吗
赠与人的继承人在一些情况下可撤销赠与。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二、房产赠与与过户的区别
房产赠与和过户的主要区别就是赠与是一种获得房产的方式,而赠与他人房产的,需要办理过户之后房产才会真正属于受赠人。房屋赠与,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合同。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
三、民法典规定赠与合同撤销权能否继承
赠予合同撤销权不属于可以继承的财产,因此是不能继承的。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虽说不可以继承,但赠与人死亡,有可撤销情形的,其继承人仍可以行使撤销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六百六十四条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