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按照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对养老服务工作的部署,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33条明确规定:国家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扶助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24条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障制度,促进计划生育。《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提出,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及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兜底保障作用,在满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重点为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托养服务;探索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支持有资质的社会组织接受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孤寡、残疾等特殊老年人委托,依法代为办理入住养老机构、就医等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