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除非现役军人存在重大过错,否则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的,必须得军人同意。但是,这种限制仅仅适用于现役军人的配偶一方,现役军人提出离婚的不受此限制。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当事人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的权利,军人也是人,可以结婚,自然可以离婚。需要注意的是,我国《民法典》虽然规定了“保护军婚”制度,也就是说,除非现役军人存在重大过错,否则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的,必须得军人同意。但是,这种限制仅仅适用于现役军人的配偶一方,现役军人提出离婚的不受此限制。根据军人离婚的具体情况不同,军人离婚的条件也是不同的。具体来说,军人离婚的条件分为三种情况:
1、双方均为现役军人:双方均为现役军人,双方自愿离婚或一方要求离婚的,当事人所在部队领导或政治机关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并符合《民法典》规定的离婚条件的,由政治机关出具证明后,方可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或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2、配偶是非军人,军人提出离婚:配偶是非军人,军人一方要求离婚的,所在部队政治机关领导应当视情进行调解;符合《民法典》规定的离婚条件,并经对方同意,政治机关方可出具证明同意离婚;如军人一方坚持离婚,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部队可商请对方所在单位或地方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政治机关出具证明,由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3、配偶是非军人,配偶提出离婚:配偶是非军人,配偶一方要求离婚,军人一方同意离婚的,政治机关可出具证明同意离婚;军人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政治机关不得出具证明,但经政治机关查实军人一方确有重大过错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