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需要收集以下这些证据:1、婚姻关系的证明材料(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或婚姻登记部门的证明书)。2、曾经有过纠纷并作了处理或进行过离婚诉讼的,应提供人民法院的判决、调解、裁定等法律文书,或街道调解委员会及有关单位出示的证明;3、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后共同购置、婚后继承、受赠所得财产、双方每月的经济收入)、婚前个人财产(财产的来源、价值、夫妻共同使用的年限)及家庭共同财产的情况(提供银行存款帐号、发票等有关单据,具体说明品种类、原购价值、数量、来源、购置或取得日期和存放地点)和处理主张,有债务的,提供债权人姓名、地址、借款用途以及处理意见;4、夫妻纠纷因打架引起伤害,应提供医院诊治记录、居委会证明、法医鉴定。5、子女的情况(具体说明是婚生子女、还是继子女、收养子女、已死亡子女、送养子女的基本情况和现子女住所地、收养人的证明)、对抚养子女的意见。6、家庭住房(是谁所有、共有或租赁、借用)、离婚后住房安排意见(迁出去向、接收方意见、单位证明等);7、认为有第三者插足的,提供第三者的姓名及基本情况及有关证据、证人姓名、工作单位、住址等。8、有生理缺陷的,提供法医鉴定或医院鉴定。患有精神病、痴呆病、性病等,要提供患病时间、医院诊治证明、结婚时有无隐瞒等证据。9、其他能证明案件全部或部分事实的证明材料。
起诉离婚之前该收集哪些证据
起诉时需准备以下材料:(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离婚起诉证据如何收集
1、双方是夫妻关系的证明材料;
2、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有过错方的,应证明过错信息,如家暴的伤情鉴定、出轨方的出轨证明;
3、如果离婚双方有子女的,可以写明子女的抚养方式;
4、有财产的,列明财产明细。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起诉离婚证据怎么收集
在离婚案件中,搜集相关证据非常关键,但切记在搜集证据过程中,要保证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主要可以从以下方面着手:第一,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如一方与他人同居、暴力、赌博、吸毒等有关证据。第二,双方财产的证据。比如房产证、购房合同、出资证明、银行的开户行及账号、股权登记、财产协议等。第三,债务的证据。比如借款协议或者借条。第四,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证据。比如双方经济收入、家庭氛围、教育程度、子女意愿、证人证言、父母与子女的依赖程度等。第五,一方婚外情或者婚内与他人同居的证据。比如亲密照片、录像、书信等。
离婚起诉证据如何收集
1、双方是夫妻关系的证明材料;2、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有过错方的,应证明过错信息,如家暴的伤情鉴定、出轨方的出轨证明;3、如果离婚双方有子女的,可以写明子女的抚养方式;4、有财产的,列明财产明细。
离婚诉讼需要收集哪些证据?
1、书证:如房产证、股权证、情书、日记、在外开房的宾馆发票等证据。
2、物证:指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
3、视听资料:如配偶和情人在一起拍摄的照片、录像、录音等。
4、证人证言::配偶的不法行为被亲友、同事、邻居观察到的所见所闻等。
5、当事人陈述:如当事人和法官的谈话笔录等。
6、勘验笔录:如遭遇配偶毒打、毒害时,报案后由公安人员勘验的笔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