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在履行执勤任务时需要快速到达现场并进行处置,因此在紧急情况下可以优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这种特殊的优先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而来。该法规定,公安机关的执法人员在出现紧急情况,确需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则有权利优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经过车站、港口、机场等相关单位协助。但在使用优先权时,执法人员应当尽可能避免干扰其他乘客的正常出行,同时也不能强制要求乘坐优先交通工具。值得注意的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执法人员不能滥用优先权。如果执法人员在使用优先权时发生违法行为或者非法侵犯公民权益,就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武装警察法》 第二十四条 人民武装警察因执行任务的紧急需要,经出示人民武装警察证件,可以优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遇交通阻碍时,优先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