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卡是全国唯一一张既具有身份认证功能,又具备金融功能的保障卡,是政府民生服务的重要载体。9月29日,江苏、浙江、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分别通过了本省《推进长三角区域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规定》。此前于9月22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通过该市《推进长三角区域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规定》。
三省一市将统一于10月1日正式实施《推进长三角区域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规定》,为建立长三角区域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居民服务一卡通、促进基本公共服务便利共享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经立法协同,三省一市的4份《推进长三角区域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规定》有共同条款23条。其中明确,长三角区域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可以在基本公共服务各领域享受相应便利服务。三省一市将共同编制应用项目清单,明确持卡人在社会保障、交通、文化旅游、就医、金融服务等领域享受相应服务,明确拓展社保卡在经济社会各领域的创新应用。
便利的服务以全国和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为依托,需要三省一市实现一卡通跨省数据标准统一互认和共享交换,统一应用场景。共同条款为此明确,三省一市将协同推进数字长三角建设,落实数字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促进长三角区域一卡通和长三角“一网通办”融合发展。跨区域数据共享和信息安全相关条款还规定,三省一市要完善持卡人信息库和应用数据库,共同制定业务和技术标准,构建一卡通应用平台安全防护体系。
为确保规定得到有效实施,共同条款明确了相关各方法律责任和人大监督规定。三省一市人大常委会表示,要推动长三角一卡通“多卡集成、多码融合、一码通用”,更有效促进跨区域居民服务一体化便利共享,共同构建幸福和谐长三角;同时将进一步加强民生领域协同立法,以高质量立法护航长三角区域高质量一体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