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如何在合同纠纷开庭中解决这个问题。审理合同纠纷一般分为五个阶段:
1、诉讼主体的核实和权利通知。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2、法院调查。双方向法院和对方实向法院和对方提供证据,对方对举示的证据提出质证意见;
3、法庭辩论。各方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围绕本案争议行辩驳论证;
4、调解。法院会询问双方是否有调解意向。一方证据不足可能败诉的,要抓住调解机会减少损失。如果任何一方不同意调解,法院将不再调解双方;
5、最后陈述。各方就自己的主张发表最后意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七条 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