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刑事强制措施有拘传(即传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其进行讯问);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先行拘留(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以及逮捕(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_x000D_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_x000D_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