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涉外刑事强制措施有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对于涉外刑事案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一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判案件,根据情况,对被告人可以决定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逮捕。
对被告人采取、撤销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由院长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