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租房的申请条件为:一、申请人需要具有上海市户口,或者在上海市居住满两年以上,已经持有了上海市居住证两年及以上。二、申请人需要连续缴纳社保满一年以上。三、申请人在上海市有稳定职业,与上海市的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四、申请人当前在上海市居住的房屋面积少于十五平方米或者没有固定的住房,申请公租房之前没有享受过上海市其他的住房政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贯彻〈上海市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的若干规定》
三、关于准入条件
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应达到二年以上,并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含城镇社会保险)应达到一年以上。
2、各区(县)制定具体准入条件时,申请人员与本市就业单位签订劳动或工作合同的年限可设定不同标准,对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申请人员可根据工作性质设定年限标准,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可根据居住证类型设定年限标准。
3、以家庭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范围应限制在申请对象本人、配偶、未婚子女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