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根据融安县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现状,对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考核验收标准(国家级和自治区级),查找融安县在生态文明创建过程中的问题和差距,从生态环境、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人居及生态文化五大体系建设需求出发,提出了31项重点工程项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