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法中规定14周岁以上是妇女。妇女是指法律年龄达到14周岁以上的女性,妇女不是单纯指已婚妇女。在官方辞典中,妇女的定义是成年女子的通称,不单纯指已婚妇女,大于14周岁称少女,小于14周岁含本数称幼女,小于7周岁称儿童,在司法解释中称14周岁以上的女性为妇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轮森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迹桐搏严重后果的。第二百三十六之一 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姿祥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前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