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机关档案部门移交档案是指将机关的档案资料转移至其他机构或者档案馆的过程。该过程需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办理移交手续机关档案部门需向接收机构提出档案移交申请,并提交相关文件和资料。接收机构要对申请进行审核,并对是否接收进行决定。二、编制文件移交清单根据实际情况,机关档案部门要编制详细的移交清单,明确准确记录每一份移交的档案文件、数量、日期等信息。三、填写移交登记薄机关档案部门还要保留一份移交登记薄,以备后续查询使用。该登记薄需要记录移交的档案名称、单位名、数量、日期等关键信息。四、档案包装、封存机关档案部门需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档案的包装、封存工作。包装材料要求防潮、防火、防蚀,并严格执行安全措施。五、验收接收机构需要对移交的档案进行验收,确认档案文件是否齐全、准确,并填写相关的移交接收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三十三条 机关档案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无法继续利用的档案及时送交档案馆或者其他机构,不得随意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