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达成离婚协议后,夫妻带好户口簿、身份证以及结婚证到男女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办理离婚登记,之后发放离婚证。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_x000D_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_x000D_
第十一条第一款_x000D_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_x000D_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_x000D_
(二)本人的结婚证;_x000D_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