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呼和浩特申请公租房区分户籍,具体如下:
一、本市户籍申请人:
(一)申请人员条件:
1、年满18周岁。
2、本市无住房。
3、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7倍(不超过3010元)。
4、低保户:有承租能力者,未享受过廉租房。
二、非本市户籍申请人:
(一)申请人员条件:
1、年满18周岁。
2、本市无住房。
3、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7倍。
4、呼市居住两年以上,工作相对稳定,达一年以上。
随着时间的变化这些要求也会发生变化,具体请咨询相关房管部门。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