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房产的分割标准:
1、婚前男女双方共同出资买房。如果共同出资,双方名称登记在产权证上,无论男女双方出资如何,离婚时房产均分;
2、婚前一方出资购房后,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名下。如果是全额购买,那么房子就是个人财产;
3、婚后男女双方共同出资购房。无论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或两方名下,该房屋均为共同财产,离婚时可要求平均分割;
4、婚前父母出资买房。房屋产权登记在投资者子女名下,属于投资者子女的个人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