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北京市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导则 》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立足地区整体发展情况,结合分区规划目标要求,确定乡镇功能定位、发展目标和产业导向,落实人口、用地、建筑规模、基本农田和耕地保有量等刚性指标;统筹建设空间和山水林田湖草非建设空间,遵循用途主导功能的原则,合理划分覆盖全域全类型的国土空间用途分区。以非建设用地为重点,构建全域生态安全格局,细化明确生态要素管控要求,实现全域全类型国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