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十四五”时期,要构建“一区两群”协调发展格局, 着力提升主城都市区发展能级和综合竞争力,梯次推动主城新区和中心城区功能互补、同城化发展。整体规划:突出创新链顶端、产业链前端、价值链高端,加快集聚国际交往、科技创新、先进制造、现代服务等高端功能,提升整体发展能级,形成高质量的极核、硬核。以“两江四岸”为发展主轴,加快建设广阳岛、科学城、礼嘉悦来半岛、长江文化艺术湾区等重点区域,彰显山水之城、美丽之地独特魅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