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产公证需要的材料如下:
1、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
协议书中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一般要求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并按手印。在公证人核对完信息之后,双方当事人当着公证员的面在协议书上签名并按手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证程序规则》
第十七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的名称;
(四)提交证明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
(五)申请的日期;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申请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或者盖章,不能签名、盖章的由本人捺指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