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起诉的被告方不出庭法院会缺席判决。如果被告却是因为特殊的理由无法到庭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一般延期开庭审理的情形有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的、有正当理由不能到庭的、有新的证人需要出庭的和其他需要延期开庭的情形等。
被告人被起诉之后要是不出庭的可以先与之沟通,沟通无果的被告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不出庭的,人民法院会根据实际的情况作出以下处理:要是普通民事诉讼,被告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不出庭的,人民法院会判处被告人缺席,然后先中止诉讼;要是被告有自己特殊原因而不能够出庭的,人民法院会延期开庭;要是被告人或者是原告人在起诉途中出现事故的,人民法院会终止诉讼。
法律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1、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2、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3、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4、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二、民事诉讼法庭辩论顺序是怎样的?
1、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原告和诉讼代理人都出庭的情况下,一般先由原告发言,然后由诉讼代理人补充。发言主要是论证自己的观点和主张,驳斥被告在法庭调查中提出的事实和理由,而不是重复自己在法庭调查阶段所作的陈述内容。
2、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的答辩不是对自己在法庭调查阶段的陈述和答辩的简单重复,而是针对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的发言发表意见和辩解,以证明原告的诉讼请求是不合法的,不应得到法庭支持。
3、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认为原告和被告都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因而,其发言或答辩是对原告和被告所主张的事实、理由和请求进行辩驳,从而证明自己的合法权益应受到保护。
法庭辩论结束后,如果案件事实清楚的,审判长应当询问当事人是否愿意调解。当事人愿意调解的,可以当庭或者休庭后进行。经过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的,应当在调解协议上签字盖章。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双方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送达当事人。
因为纠纷原告向法院提起了诉讼的法律程序,有的被告在接到法院的传唤后拒绝到庭,满以为这样就能阻止法院宣判,其实这并不会影响法院审理案件的进程,法院会缺席判决,只是被告丧失了为自己辩护争取权益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