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出纳用自己的私人账户违法, 有偷税漏税,职务侵占嫌疑。出纳用自己的账户走账不利于税务管理,公司借此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应当对主管人员或者直接负责人员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_x000D_
【逃税罪】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_x000D_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_x000D_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_x000D_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