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房产分割的处理办法是:
1.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且付清全部房款,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2.婚后夫妻一方以个人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3.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4.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包括贷款)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
一、离婚时如何辨别房子归谁的
对离婚时房子的归属有如下规定:
一、婚前购买的商品房,此处商品房指已经在婚前付清购房款,该房屋属于婚前购买房屋的一方所有;
二、使用权性质的房屋由一方在婚前承租的、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夫妻哪方名下的,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三、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的处理:
1、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在婚前子女名下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父母将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一人名下的,是单独赠与给子女,属于子女的婚前财产,将房屋产权登记在子女及未来媳/婿共同名下的,视为对双方的赠与。
2、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四、婚前以一方名义购买的按揭商品房,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归还贷款的,在离婚时已经取得房屋完全产权的:
1、婚前签订的商品房买卖买卖合同的那方是合同的当事人,合同的权利义务由该方承担;
2、婚前由一方名义支付的首期属于支付方个人财产;
3、该房屋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4、由取得该房屋产权的购房一方按照①-③的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五、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的,法院不对房屋的所有权作出判决,只能判决房屋由谁使用,等到取得所有权后另行起诉,解决最终的所有权归属问题。
六、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处理为: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房产分割。
二、公寓算自己名下财产吗
1.婚后用一方的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仍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不是共同财产。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属于共同财产。
2.婚后用一方的婚后收入购买的房屋,因为婚后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也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夫妻约定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婚后用个人收入购买的房屋,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