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宣传部文化旅游局成立于2018年3月,前身为国家旅游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构编制法》规定,宣传部文化旅游局是宣传部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制定和执行文化旅游的方针政策,指导和协调全国文化旅游工作。除此之外,宣传部文化旅游局还负责管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名城和风景名胜区等。近年来,宣传部文化旅游局在推动文化旅游消费、提高服务水平、加强监管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成果。如加快文物保护利用步伐、推进全域旅游发展模式、积极开展“互联网+旅游”等行业创新,都为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机关公务员法》第二十三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法行使职权,不得越权行使或者滥用职权;行使职权必须坚持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之间的衔接和人民群众利益之间的平衡。该条法律规定,政府行政机构在行使职权时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越权行使职权或者滥用职权。宣传部和文化旅游局的合作也必须在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