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装载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应遵守什么规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机动车载运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应当遵守以下规定:第一,应当经公安机关批准后,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易燃易爆物品的范围包括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根据2006年国务院颁布的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条的规定,民用爆炸物品,是指用于非均是目的、列入民用爆炸物品品名表的各类火药、炸药及其制品和雷管、导火索等点火、起爆器材。根据2011年国务院颁布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目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交通运输、铁路、民用航空、农业主管部门,根据化学品危险特性的鉴别和分类标准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承运人应当及时关注这类信息,以免对所承运物品缺乏安全认识。第二,应当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如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民用爆炸物品的装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车厢内不得载人;运输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的要求,并按照规定悬挂或者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警示标志;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的车辆应当保持安全车速;按照规定的路线行驶,途中经停应当有专人看守,并远离建筑设施和人口稠密的地方,不得在许可以外的地点经停。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驾驶人员应当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从业资格。用于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应当封口严密,能够防止危险化学品在运输过程中因温度、湿度或者压力的变化发生渗漏、洒漏;槽罐以及其他容器的溢流和泄压装置应当设置准确、起闭灵活。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安全技术条件,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应当悬挂或者喷涂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警示标志。通过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应当配备押运人员,并保证所运输的危险化学品处于押运人员的监控之下。运输危险化学品途中因住宿或者发生影响正常运输的情况,需要较长时间停车的,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运输剧毒化学品或者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还应当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禁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哪些地方
禁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非法运输易燃易爆物品怎么处罚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非法运输易燃易爆物品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如果在运输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储存可燃物资仓库的管理必须执行国家有关什么的规定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储存可燃物资仓库的管理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必须执行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必须执行消防安全规定。禁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储存可燃物资仓库的管理,必须执行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储存可燃物资仓库的管理必须执行国家有关什么的规定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储存可燃物资仓库的管理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必须执行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必须执行消防安全规定。禁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储存可燃物资仓库的管理,必须执行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三条,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必须执行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必须执行消防安全规定。禁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储存可燃物资仓库的管理,必须执行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