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随着人民群众对城市环境质量日益关注,城市管理和城管执法也越来越需要规范、专业化、科学化。针对这一需求,机构改革对城管执法的改革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包括制定完善的城市管理和城管执法法规、规章制度、标准和流程,建立规范化执法制度,明确执法职责、权限和程序,保障执法公正、严肃和权威。其次,提高执法科学化水平。通过推广应用现代信息技术、科学、技术手段和管理模式,实现城市管理和城管执法工作的信息化、智能化和高效化,提高执法效率和效果。最后,加强队伍建设。加大对城管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其素质和能力水平,进一步改善城管执法队伍的形象和服务能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管理法》第十三条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有下列权利:(一)执行本法规定的城市管理任务、执法行为;(二)制止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行为,要求当事人改正;(三)查封、扣押证据;(四)检查、调取有关资料、资料存储介质,并按规定保管和使用;(五)要求当事人或者有关单位配合检查调查,提供必要的情况和证明材料;(六)依法要求当事人、目击者和证人作证;(七)依法向有关单位和个人征收本法规定的费用和罚款;(八)其他由法律、法规授权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