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划拨土地使用权范围包括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和检察机关用地;军事机关和军用设施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城市公益事业用地;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四条_x000D_
下列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确属必需的,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划拨:_x000D_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_x000D_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_x000D_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_x000D_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