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见证人没有法律责任。见证人对借款是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的,保证人在借条上签字才能产生保证责任,而见证人在借条上签字并不能产生任何法律责任。因此,借条没有见证人也是可以的。
一、借款人跑路担保人怎样处理
借款人跑路担保人担保人要注意审查自己是否有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的情形,担保人免除全部责任的情形:
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担保人提供保证的;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如果不存在免责情形的,则担保人要根据自己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来承担债务偿还的责任,偿还债务人后担保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二、借钱条怎么写有法律效力
借钱条书写以下事项有法律效力:
1、书写抬头,抬头即标题,居中写“借条”二字;
2、在借条上书写借款人和放款人法定姓名,姓名不可用小写或绰号代替,否则此借条不受法律保护;
3、在写借条时可以要求借款人在法定姓名后附身份证号码,避免出错;
4、详细书写借款金额,且数字大小写均要书写;
5、写明此款的借款期限、借款利率以及到期还款的金额;
6、借条书写好后一定要看着借款人在借条下方亲自签名盖章,不可由他人代签。
三、借款条的注意事项如下:
1、借贷手续要全;
2、要注意债务人的身份问题;
3、语言问题;
4、利息问题;
5、时间问题;
6、妥善保管借条;
7、催款问题;
8、借贷保证要准备;
9、还钱时索回借条
综上所述,借款条书写时,具备以下内容且符合法律规定的效力要件,则有法律效力:借款人、出借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等;借款的金额、借款日期、借款期限、还款日、利息等;借款人签字、按手印。
四、什么样的口头遗嘱是无效的呀
口头遗嘱订立无效的情形有:
1、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3、伪造的遗嘱无效;
4、遗嘱被篡改,篡改内容无效;
5、遗嘱没有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此种应当在,扣除应当保留的份额后,按照遗嘱分配遗产。
6、口头遗嘱没有见证人的,或者见证人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无效。
7、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无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