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救助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才能申请:
1、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常住;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申请前12个月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符合条件的可以向当地乡镇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3、急难型,当发生火灾、交通事故、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或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等各类急难情况,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时,可以申请临时救助;
4、支出型,当教育、医疗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一定时期内出现严重困难时,可以申请临时救助。
申请临时救助的方式如下:
1、向所在社区或者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
2、申请人所在的社区或者村委会进行入户调查,村委会与申请本人并如实填写表格,本人签字,村委会调查人员签字;
3、提供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册全部复印件1份和信用社存折复印件一份,如是贫困户复印贫困户信息卡1份、低保户乡镇出具低保证明1份;
4、材料汇总交到街道社会事务办审核,最后报民政局审批。
法律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十条
申请设置医疗机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设置申请书;
(二)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