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1、领取或从网上下载年检报告书和其他有关材料;2、向业务主管单位报送年检材料;3、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后报送登记管理机关;4、登记主管机关审核年检材料;5、登记机关作出结论,发布年检结论公告。
【法律依据】:
《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 第四条 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的程序是:(一)民办非企业单位领取或从互联网下载《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报告书》及其他有关材料;(二)民办非企业单位于每年3月31日前向业务主管单位报送年检材料,经业务主管单位出具初审意见后,于5月31日前报送登记管理机关;(三)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年检材料;(四)登记管理机关作出年检结论,发布年检结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