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局主要负责的有:
1、指导全市建设行业行政监察工作;
2、研究拟订加快全市城镇化进程的发展战略;
3、指导全市城市规划、村镇规划的编制与实施;
4、指导和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工程质量与安全;
5、负责全市名胜区及其规划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
6、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的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
7、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
8、组织重大科研项目攻关和新技术、新产品的引进;
9、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六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筑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