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申请材料:基本材料:1.《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轮候申请表(安居型商品房)》;2.关系证明材料,如户口本、出生证等;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已婚的,提交结婚证等。补充材料:1.申请人参加社保累计缴费3-5年的,提交学历、学位、职称证明;2.收养过子女的,提交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 第四条 市住房保障部门和市人力资源部门应当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各区政府建立全市统一的人才安居信息系统,逐步实现全市人才的身份、户籍、婚姻家庭、社会保险、住房和住房保障情况等信息共享,逐步实现人才安居网上申请、受理、查询、公示、投诉、监督等功能。
规划国土、公安、税务部门负责根据住房保障或者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的核查申请,在10个工作日内分别提供房屋产权登记、户籍、纳税等信息。需要由住房保障或者人力资源部门提供的相关核查信息,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提供。
第五条 区人力资源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区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申请的受理、审核、发放及监管。
区住房保障部门负责本区公租房的配租(售)及管理;负责提供区住房保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