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在建设项目正式立项时,即将其纳入审计视野,关注其各项前期准备工作。正式进点时间可安排在即将正式开工前。
2、审计组应在项目现场设立办公场所,与被审计单位建立定期例会制度,参加被审计单位的重要例会,及时了解、掌握项目有关情况,提出审计意见,并且作好会议记录。
3、对中标合同价进行控制,不允许施工现场随意变更设计、增项、减项、扩大工程造价;对工程用料,隐蔽工程进行质量和数量监控,防止施工单位偷工减料或以次充好。所有隐蔽工程除应有甲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监理人员签字外,还必须有跟踪审计人员签字。
4、审计组成员应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掌握工程进展、变更等真实情况,了解工程建设中涉及的有关技术问题,熟悉工程计量规则及有关费用的测算办法,并且作好相关记录。对各参建单位(包括建设项目相关单位)实际完成的工作内容、工作数量、工作质量进行核定,开具核定单。
5、审计组应根据跟踪审计实施方案的要求,要求被审计单位按照审计组规定的时间和方法报送工程结算资料,并及时确定审计结果:
(1)采用按实结算方式的,必须要求施工企业按照已完成的形象进度,及时报送分部、分项工程的结算资料,予以审计。在较短的时间内做到工程施工完成,工程结算审计基本结束;
(2)采用中标价包干,设计变更、额外工作量签证按实调整结算方式的,必须要求施工企业每月将已发生的设计变更、签证工作量编制变更部分结算,经审计后作为工程竣工结算的组成部分;
(3)采用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实结算方式的,必须要求施工企业对已完成的形象进度上报分部、分项工程的结算资料,经审计后作为工程竣工结算的组成部分;
(4)对于在建工程其他费用的审计,亦应本着及时、完整、准确的原则进行审计,并按时做好《审计工作底稿》。
6、审计组应建立《跟踪审计项目台账》,由主审人员负责及时登记审计时间、工作纪实(包括工作内容、审计事实、发现问题、审计意见、整改情况、审计成果)。台帐要注重反映量化成果,成为反映跟踪审计全貌的工作日志。
江苏省建筑工程审计收费标准是江苏省政府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结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其为基础来指定的一项规定,而江苏省内所有的建筑工程审计项目都需要按照这个标准来支付相关费用。当然,要完成最终的审计,也需要按照上述的要求进行。
一、工程结算审计新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第七条审计机关对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项目、资金进行审计,是国家行政主管机关对基本建设项目的投资效益、质量、过程实行的监督评价;审价(或审核)是指依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单项工程竣工结算或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由总(承)包人编制,发包人可直接进行审查,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查。其审计内容为:竣工决算编制依据;项目建设及概(预)算执行情况;建设成本;交付使用资产;尾工工程;结余资金;基建收入;投资包干结余;投资效益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