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是中央金融监管机构,承担国务院金融监管职责,对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进行综合监管。它的成立旨在加强金融监管,维护金融稳定,促进金融业健康发展。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的成立,是中国金融监管体系改革的重要一步。以往,银行、保险、证券等不同类型的金融机构各自独立监管,存在监管漏洞和监管重复等问题。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的成立,打破了各自为政的监管体制,实现了金融监管的统一和协调。2018年7月,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正式挂牌成立。从那时起,它开始承担起全国金融监管的重任,并逐步建立了一整套金融监管制度和体系。同时,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积极推进金融改革和创新,推动金融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条例》第七条 设立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实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原则,依法履行对金融机构进行跨越地域、跨越所有金融活动领域的监督管理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