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山东省房地产销售管理办法》主要规定了以下方面的内容:销售主体的资质管理、商品房销售预售、合同及交易规范、广告宣传和信息公示、投诉处理等。其中,重点关注的是开发商履行责任、经纪机构承担义务等方面的规定。在开发商方面,办法明确规定了开发商应当履行的责任,包括开发建设符合国家规划要求和建设标准的房地产项目,制定合理的销售计划和房地产商业管理计划,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等。此外,开发商还要对其销售人员进行培训和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并对其销售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经纪机构方面,办法明确规定了经纪机构应当承担的义务,包括确保其从业人员持有合法有效的从业资格证书,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风险控制机制和投诉处理机制,定期公布销售房源情况等。此外,经纪机构还需要对其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和管理,并对其从业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山东省房地产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依法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签订预售合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效期自发证之日起不超过 2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