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根据法律规定及实际情况可知,并没有规定多少钱的债务可以查封,法院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查封的措施对于法院会查封房产的情形有如下三种:1、发现执行人恶意转移、变卖房产时2、当事人申请了诉前保全;3、在具体的执行案件中,发现执行人暂时没有履行的能力或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依照现行的相关法律规定,一般的情况下是在提起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的程序时,人民法院就有可能会对房产进行查封。通常程序和案例如下:双方发生借贷纠纷时,当有借贷超过法律规定利率的话是不予保护的,这样对方必须还你的本金和应得利息,若对方不履行其义务时可以到法院起诉他,当他不到庭应诉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判决结果下来后你可以依据判决结果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条 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
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
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