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证明是离婚分割时确认财产分割范围及价值的重要依据,并没有法定的格式。可以包括以下内容:(1)双方婚前有何个人财产;
(2)共同财产信息;
(3)双方有无共同购置的私有房产;
(4)有无共同存款、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
(5)现金情况;
(6)提供合伙入股、个人经营等财务状况的证据。
(7)债权债务情况;
(8)双方经济收入状况(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
一、有房贷的房子离婚如何过户到另一方名下
有房贷的房子离婚过户到另一方名下的方式如下:
1、按揭房屋过户前必须付清银行贷款;
2、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房屋必须是在无法律纠纷、无规划拆迁、无按揭的情况下才能办理过户。
因此,一般来讲,按揭房要过户必须先付清银行贷款。双方离婚贷款房过户情况有两种:
1、将离婚双方共同拥有的按揭房过户给原夫妻其中一方;
2、将离婚双方中的一方拥有的按揭房过户给另一方。如果是这种情况,则需要还清银行贷款。若暂时还不清贷款,离婚一方可以自己的名义向另一家银行申请办理转按揭,将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解押出来后去办过户。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离婚财产分割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文件
1、双方婚前有何个人财产,如有,提供有关财产的品名、数量、规格、新旧程度及价值,购买时间、财产的存放地点等;
2、共同财产需提供的证据同个人财产;
3、双方有无共同购置的私有房产,如有,提供房屋座落的地点、门牌号、间数、朝向、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现在的使用状况、房屋的价值;
4、有无共同存款、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如有,需提供存款的账号、户名、金额存入储蓄所名称及地址,是定期还是活期的有关情况,存单 现由谁持有;
5、现金情况:人民币、港币、外币,提供具体的数额,由谁掌握等证据;
6、提供合伙入股、个人经营等财务状况的证据。7、债权:债权的数额等义务人的情况。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
1、工资、奖金。工资”是指按照国家统计在职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包括标准工资,有规定标准的各种奖金、津贴和补贴。“奖金”是除工资总额的劳动报酬外,由国家、政府等权威组织,对特殊贡献或取得优异成绩的特定主体,给予一定货币数量的奖赏,如运动员名次奖、科研成果奖等,这些奖金应当归入夫妻共同财产。
2、生产、经营的收益。生产、经营的收益是指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知识产权是人们就其智力创造的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知识产权虽然无形,但它都是能够带来财富的“以权利为标的的物权”,所以在当前的离婚案件中,对所涉知识产权也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夫妻一方因继承或赠与所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被继承人或赠与人可以明确只归一方,法律保护私有财产的处分权,这种特别指定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
5、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以个人的财产进行投资所获取的物资利益。
6、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助费。
7、对一方婚前所得的土地使用权的认定。土地使用权在法定条件下,可以依法出售、交换、赠予、租赁、抵押、继承等,土地和土地使用权中的各项权利在一定程度上已成为公民个人所拥有的重要物质财富。
8、在涉股案件中对夫妻共同财产认定。目前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涉及到股票的所有权归属纠纷日渐增多。对这类纠纷的处理主要应从股票购买的资金来源和股票自身的性质来认定。如果是夫妻一方或共同出资购买的股票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1065条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