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设区的市就是设有区一级行政区划的地级和地级以上的市,行政层次是是地级市以上的人民政府,主要是省、直辖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的意思是设有市辖区的市,全国大部分的地级市都有市辖区。我国建制市分为县级、地级、副省级和直辖市(省级)四个等级。县级市不设区,地级市、副省级市和直辖市设有区,也有几个地级市是没有设立市辖区的,如广东省中山市、东莞市就是没有设立市辖区的地级市,这部分地级市下辖行政建制为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
第九十七条 省、直辖市、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下一级的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