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各市(州)、县级人社、财政部门可通过政府购买职业技能培训服务项目制方式,向定点培训机构整建制购买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项目,为“五类人员”、化解钢铁煤炭煤电行业过剩产能企业失业人员(以下简称去产能失业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等群体免费提供就业技能培训。
2.创业培训补贴。对“五类人员”开展创业培训,培训后取得GYB(产生你的企业想法)培训合格证书(培训时间为3天,含网络创业意识培训)的,按每人每天100元给予培训补贴;取得SYB(创办你的企业)培训合格证书(培训时间为10天)的,按每人每天120元给予培训补贴;取得网络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培训时间为7天)的,按每人每天200元给予培训补贴(含网络创业培训教学平台使用费);SYB和网络创业培训后续一次性跟踪服务费为每人50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三十七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城乡社区养老服务,鼓励、扶持专业服务机构及其他组织和个人,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紧急救援、医疗护理、精神慰藉、心理咨询等多种形式的服务。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逐步给予养老服务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