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西部地区利用外商投资的制约因素:经济发展水平仍然较低,对生产性活动投资的引致能力不足;产业结构优化度低,未能形成承接新一轮国际产业转移的平台;未能得到根本改变的不容乐观的投资环境,降低了外商直接投资的动力;绝对过剩并且素质低下的劳动力,难以适应外商对资本与技术密集型产业转移的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第三条_x000D_
国家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鼓励外国投资者依法在中国境内投资。_x000D_
国家实行高水平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建立和完善外商投资促进机制,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