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档案丢失了只能重新补办,学籍档案丢失去学校补办,工作档案材料丢失去原工作的单位补办。
一、补办材料
(一)学籍档案补办的材料:
1、需要补办从高中开始的各种学籍材料,比如入学通知单、成绩单、高考分数、填报志愿、录取通知书等。
2、在大学里面学习的学科分数、毕业鉴定表、毕业论文等。
(二)工作档案补办的材料:工作之后的派遣证、劳动合同、离职证明等。
二、怎么补办档案
1、如果我们的丢失的档案是学籍档案,那么可以按照下面的流程:
(1)首先我们需要开一个档案丢失证明,记住一定要盖上公章。这个公章我们可以找学校或者单位盖。
(2)我们要先与自己毕业的学校取得联系,告诉老师我们档案丢失的原因并且询问补办档案的流程和所需要的相关材料,接着我们需要写一份档案补办的申请书。
(3)接下来我们就去补办档案内的材料,比如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政治面貌、体检报告、奖罚材料等。
(4)补好的档案需要经过学校的审查,如果我们的档案材料无误的话,学校会将档案拿到就业指导中心盖上公章,这样我们的档案就处理好了。
2、如果工作材料档案丢失,需要去工作单位补办。
工作档案材料就要回到你公司的人事部同样把档案遗失声明给他,他就会帮你打印你职工档案里有的材料,一般来说,职工档案是没有什么要手写的地方,全都是公司的记录。只需要盖上公章就可以。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事档案被原单位丢失后当事人起诉原用人单位补办人事档案并赔偿经济损失是否受理的复函》 保存档案的企事业单位,违反关于妥善保存档案的法律规定,丢失他人档案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档案关系人起诉请求补办档案、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