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1)关于高中的档案,我们要先回到自己的学校,最好找到当时的班主任询问应该怎样补办,准备好哪些材料,很多学校都是有自己的学籍管理处的,最好可以带着自己的身份证明以及入学证明到学习管理处查看自己的学籍资料,然后通过审核后就可以把资料打印出来,审核过后盖上公章就可以放入档案。
(2)关于大学的档案,可以回到自己所在的学校,找到当时的辅导员,找到查找资料的部门,然后提供自己的身份证明,补办相应的材料,一般需要补办成绩单、体检报告,毕业证明等,最后经过学院审核成功之后就可以放入档案,最后盖上学院和学校的公章,就算是补办完成了。
(3)关于工作后的档案,很多时候工作的纪录也会被记录到档案当中。如果工作后的档案丢失的话,应该去原来工作过的单位,找到人事部门需要补办的材料,比如说入职证明、工资单、考勤记录等。最后盖上公司的公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二十二条 非国有企业、社会服务机构等单位和个人形成的档案,对国家和社会具有重要保存价值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所有者应当妥善保管。对保管条件不符合要求或者存在其他原因可能导致档案严重损毁和不安全的,省级以上档案主管部门可以给予帮助,或者经协商采取指定档案馆代为保管等确保档案完整和安全的措施;必要时,可以依法收购或者征购。
前款所列档案,档案所有者可以向国家档案馆寄存或者转让。严禁出卖、赠送给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
向国家捐献重要、珍贵档案的,国家档案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