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公司股权变更后,到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在工商局网站上下载打印后填写
2.股东出资信息表,加盖公司公章
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或盖章
4.股权转让协议
5.公司章程修正案,加盖公司公章
6.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7.公司为经办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以上是办理股权变更登记需要向工商局提交的主要资料,工商局将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核。
但需要注意的是:
1.未进行工商变更登记并不导致股权转让合同无效。
合同一般情况下在双方签署合同成立时生效,但对于像国有股权等特殊股权则需要经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
2.工商变更登记也并非股权变动的生效要件。
3.未进行工商变更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