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责协议只要协议的双方对协议的内容有处分的权利;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协议的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即有效。但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1、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合同约定免责条款的,如果条款免除一方的责任,排除对方合法权利的,该免责合同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一、合同无效的七种情形
合同无效的七种情形如下: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2、恶意串通,并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3、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5、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6、对于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免责的合同条款;7、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合同无效的自始不发生效力。
二、格式条款具有哪些情形会导致无效
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如下:
(1)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3)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4)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5)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格式条款:
(6)双方当事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格式条款:
(7)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8)违背公序良俗:
(9)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