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行政强制执行行为可以起诉。对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当事人可以申请进行行政复议,也可以到法院起诉,但法律规定的除外。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的范围包括: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十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的范围包括:(1)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案件;(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案件;(3)认为国家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案件;(4)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国家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国家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不予答复的案件;(5)申请国家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国家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不予答复的案件;(6)认为国家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案件;(7)认为国家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案件;(8)认为国家行政机关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