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年限如下:
1、国有土地上的宅基地,此宅基地应当有年限,不超过七十年;
2、集体土地上的宅基地,此宅基地无年限,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身体而获得的。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