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租的房子交了三个月房租,现在不想住了,可以要求退钱。租房子时预交的租金属于预付款,如果实际未租住满相应的时间的,剩余的租金可以要求退还。但是,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