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公安局国保大队:
1、国保大队的全称是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2、主要负责掌握所辖地区的国内安全的敌情、社情、政情动态,研究制定对策,打击处理邪教组织,反动会道门组织违法犯罪;
3、组织指导隐蔽战线工作,对重点部门,对象和重点部位开展安保。
4、负责侦破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有关案事件,督导、检查基层所队深入全面地开展国内安全保卫基础工作。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
第三条 省级公安机关负责下列保安服务监督管理工作:
(一)指导本省(自治区)公安机关对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保安员和保安服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二)核发、吊销保安服务公司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保安培训单位的保安培训许可证;
(三)审核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变更情况;
(四)接受承担保安员枪支使用培训工作的人民警察院校、人民警察培训机构的备案;
(五)依法进行其他保安服务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