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所谓“带押过户”,是指在房屋交易过程中,购房者需要向卖房方缴纳一定比例的房款作为押金,并由卖房方代为办理相关的过户手续。在所有的过户手续完成后,购房者再将剩余的房款支付给卖房方,最后才能获得所有权证和其他必要的产权证明文件。目前,合肥市还未宣布实施“带押过户”政策。不过,在其他城市已经出台“带押过户”政策的情况下,如果购买了其他城市的房屋,可能会涉及到这种情况。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带押过户”政策,不同城市的具体规定和标准也存在差异,购房者在进行相关操作时需要仔细了解当地的政策和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四条 不动产权利的设立、转让、变更、消灭,应当依法办理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