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1.如果在一个城市(包括一个城镇)购买商品房并交付费用,公安机关已经编制了楼牌号码,本人已居住于此,那就可以办理户籍登记搬迁。
2.询问开发商是否已表示将购买合同交给房管局备案,如果有记录,则可以迁户进入。
3.没有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发送到房管局,或者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提交,那基本上不能进入户籍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