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案后怎么查案情进展
1、刚立案的,想查分到哪个法官手里和案号,可以到立案庭的自助查询机上去查,一般的法院都会有,没有的话,就去问立案的法官。2、分了法官的可以给主审法官打电话询问案件进展情况;3、凭本人身份证,去法院查询案件进展情况,找到法院后也不要急于去,先打个电话咨询下该法院档案室的接待时间,有些法院的档案室在其它地方。
我报案后怎么知道案件的进展?
报案了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知道案情的进展:1、刚立案的,可以到立案庭的自助查询机上去查,一般的法院都会有,没有的话,就去问立案的法官;2、可以给主审法官打电话询问案件进展情况;3、凭本人身份证,去法院查询案件进展情况,找到法院后也不要急于去,先打个电话咨询下该法院档案室的接待时间,有些法院的档案室在其它地方。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一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和受案回执,并将受案回执交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无法取得联系或者拒绝接受回执的,应当在回执中注明。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安机关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
我想请问一下:我被诈骗了,已报案已案了,我怎样查询我案情的侦察进展?
诈骗罪的立案侦查的程序是:1、立案;2、侦查;3、侦查终结后,将案卷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4、检察院提起公诉;5、检察院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退回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之前在网络上被诈骗呢。我报了案。已经一个多月了。怎么办我知道案情的进展。?
在网络上被骗钱了,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公安机关现场报警或拨打报警电话报警。接到报警后,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